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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愿参加活动受伤由谁负责?
释义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由参加者自己承担责任,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如果因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参加者损害的,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农村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多少钱呢?
    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有:
    1、按年补偿,按年补偿宅基地指的是农民选择自愿退出宅基地后,国家会按照当地每年的平均收入水平,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额度随着经济水平上下浮动,补偿年限为30年。
    2、一次性补偿,宅基地一次性补偿,指的是农民选择自愿退出宅基地后,结合当地的经济收入水平,给予一次性的补偿费。
    宅基地退出申请方式有:
    1、向村集体书面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
    2、村集体或者乡镇政府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审查后,按照规定的要求予以公示,如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到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3、审批通过后,签订《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同时将土地证、房屋产权证原件交村集体经济组织后,将按协议约定分期领取房屋、宅基地退出补偿(补助)资金。
    农村自建房政策有什么?
    农村自建房政策如下:
    (1)想要建房,必须向向村委会报备,村委会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等上面批了之后方可开始动工建房;
    (2)在农村,每一户农户家的宅基地面积都是有规定的,农户在修建房屋之前必须按照自家的宅基地面积进行建房;
    (3)农村建房需要经过统一规划,一般不能超过两层。
    农村自建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到65周岁之间,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的自建房经过了本地乡政府的审批,属于合法的建筑房屋;
    3、申请人要有支付首付的能力,并且有自留资金;
    4、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
    5、申请人在银行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或者征信逾期的情况。
    农村自建房要办什么手续?
    宅基地减肥需要的手续有:
    (一)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
    (三)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四)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六)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七)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宅基地申请条件有:
    (一)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二)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
    (三)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
    (四)申请宅基地要先向村委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符合规划建设和申请条件的,村镇签署意见报县政府审批颁发集体土使用证。
    省政法委书记管什么呢?
    省政法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设立的政法委员会的书记。主要有如下职责:
    (一)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五)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六)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该内容由 柴云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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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8: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