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能较为笼统的认定为挪用,要区分个案情况,公款私存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着公款私存的现象,行为人往往因其逃避监管而为的行为,极易导致 贪污 、挪用等犯罪行为的发生,但并不是所有的公款私存都被认定为挪用,暂时的存入或者又及时归还或及时存入公账的,且没有占为己有的,就不是挪用行为。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384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