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如何异地起诉 |
释义 | 一、规范异地管辖案件的适用条件 异地管辖的适用标准,应当把握在那些确实或可能对公正司法产生影响的情形,案件涉及这种“特殊”当事人时,才构成异地管辖的理由。从司法实践看,使司法机关难于保持中立的,主要集中于以下情形:一类是涉案当事人是本地同级四套国家机构(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案件。这些身居领导职位的官员,对本地司法机关的人事任免和财政供给等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影响力是不言而喻的。本地司法机关查办这类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不可避免地要承受压力或者面临干扰和阻力。另一类是涉案当事人是受案司法机关的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案件。尽管理论上讲司法人员是正义的守护神,但他们同时也是人,也有情感和利益需求。昔日的同事如今站在被告席上接受自己的审判,办案人员难免不受人情关系的影响和困扰。事实上,不只是职务犯罪,其他刑事案件以及民商事案件,当涉案当事人是上述两类人员时,同样也需要适用异地管辖。相比较而言,职务犯罪案件因一般无具体被害人,缺乏直接利害关系人的监督,因而适用异地管辖更显迫切和必要。 二、异地已立案的刑事案在什么地方控告 对于刑事案件,应当先向案发地司法机关进行举报。是否合并审理、是否移交由受案机关与立案机关进行协调。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以上就是律聊网律师为各位介绍的刑事案件起诉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有一个正确的社会道德观,不要做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情。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服务,欢迎各位前来咨询。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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