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因为入职当月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 ,所以企业应当缴纳当月社保; 2、按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能会出现跨月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单位应当申报从上月补缴 社会保险费 ; 3、社会保险费征收是与劳动关系的计算保持一致的,按照 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离职当月也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应该为员工缴纳离职月份的社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