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怎样生效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没有约定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合同便成立。由于没有约定生效条件,成立时便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二、房屋的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明确房屋的使用用途。 4.租赁期间的水电气以及物业、供暖等费用的承担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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