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员工在工伤期间有权要求单位安排适宜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发生工伤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待遇和服务,采取措施,照顾其身体和生活需求,保护其劳动者权益。”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期间失业的,应当给予生活补助;因治疗需要,必须请假或者减少或者停止劳动的,用人单位不得侵犯其劳动者权益,并负责其生活费用和治疗费用。”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因工负伤期间恢复期间,劳动合同不解除,用人单位不得减少其工资、降低其工作岗位或者改变其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 因此,员工在工伤期间有权要求单位安排适宜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其劳动者权益,对于因工负伤而失去劳动能力的员工,用人单位还应当给予生活补助和治疗费用,并不得减少其工资、降低其工作岗位或者改变其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