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签定一年多了可以修改吗 |
释义 | 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协商更改协议书,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如果办理了离婚登记则不可以更改。如果发现一方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可以在一年内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还能修改吗 离婚协议书如果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可以修改;如果办理了离婚登记了,则不能修改。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能不能更改吗 一般而言,离婚协议在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更改,否则不能更改。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此情形即使离婚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也能对离婚协议进行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只受理一次离婚协议变更,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不予受理的。 三、协商更改离婚协议书可以吗 如果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则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是可以的;办理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不能更改,但是可以就财产问题要求重新分割,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 如果双方离婚末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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