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
释义 |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一、没有子女赡养义务能分到遗产吗 子女没尽赡养义务是能分遗产的。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 二、未尽赡养义务可以分得遗产吗? 未尽赡养义务一般还能分得遗产的。但如果丧失继承权的除外。一般来说,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情形之一,会丧失继承权。 三、什么人不能继承遗产 杀害、虐待、遗弃、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的人不能继承遗产。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出现以下4种行为之一的,会丧失继承权。分别如下: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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