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子女继承房产是否合法?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子女。如果夫妻共同财产由立遗嘱处分给子女,则财产权属不确定,难以实行。将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属于目的赠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离婚协议实现后不能随意撤销。夫妻双方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共同财产,导致财产权属处于不确定状态,在实践中难以实行。离婚夫妻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夫妻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可以认定为一种目的赠与行为,具有一定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于一项诺成性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实际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已履行的情况下,应视为夫妻一方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故其赠与依法不能随意撤销。《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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