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监管不力引关注 |
释义 | 劳动纠纷解决方法:电话投诉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法院判决执行;申请支付令,法院发出支付令;申请劳动仲裁,索赔或法院强制执行;仲裁不公可提起民事诉讼;索取工资同时要求赔偿金。 法律分析 劳动纠纷劳动局不管可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劳动局加强监管力度应对社会关切 近年来,劳动局在监管方面备受质疑,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切。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劳动局决定加强监管力度,以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加强监管力度意味着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应对各类劳动纠纷。劳动局将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确保劳动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通过这些措施,劳动局将重塑公众对其监管能力的信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结语 劳动纠纷解决的途径多样,可以通过电话投诉、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为了解决社会对劳动局监管能力的质疑,劳动局将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和监督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确保劳动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通过这些措施,劳动局将重塑公众对其监管能力的信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五条 【监督检查措施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六条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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