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法院审理期限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具体来说,建立在两个基本的前提之下。第一个前提是需要区分案件是已经审理完毕还是未审理完毕。第二个前提是需要区分疫情和由此而引发的行政管控措施的程度。在案件已审理完毕时,如果因为疫情影响导致审判人员无法正常上班工作,则属于“特殊”情况,可依法定程序延长审限;反之,则审理期限无法因疫情延长。在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时,如果因为疫情导致审判人员无法上班工作或当事人无法参加庭审,则属于“特殊”情况,可依照法定程序延长审限;反之,则审理期限无法因疫情而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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