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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法院立案后多久开庭
释义
    刑事案件法院立案后多久开庭具体如下:
    1、不同种类的刑事案件到法院后,根据适用的程序不同,其开庭审理的期限也有所不同;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案件开庭程序:
    1、查明当事人身份: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取保候审;何时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法庭核对被告人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有误,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
    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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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5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