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工报告和施工许可证的差别? |
释义 | 律师解答: 1、申请单位不同 开工报告:承包单位申请的,是承包单位向监理报告。 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2、受理单位不同 开工报告:向监理工程师提交。 施工许可证: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施工许可证是施工单位申报开工报告的前提条件,应该先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后,施工单位才能申报开工报告,有了施工许可证监理工程师才可以批准开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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