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先到工商局备案吗 |
释义 | 破产案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在申请破产破产结束之后需要在工商局进行注销。 一、注销手续 (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三)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四)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六)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注销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注销申请公司备案登记的,到原注册公司的工商局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三)变更备案相关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变更备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2、董事、监事、经理变更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或其他相关材料、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3、清算组备案: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 4、分公司备案: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五)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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