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天津落户政策包括积分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投靠落户等; 一、天津积分落户政策是非津户籍常住人口落户天津主要途径。申报指导分值为110分,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1、天津积分落户,是天津市政府依据中央关于推进外来人口落户要求和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安排外来流动人口的落户指标; 2、每年两次,1~4月一次,7~10月一次,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选取落户人数。 二、人才引进落政策,其中人才可以分为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急需型人才。 1、2015年6月,天津在全国率先实施引进人才“绿卡”制度,向来津的人才分别发放人才“绿卡”; 2、为持有绿卡的人才在办理引进手续和在津生活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便利化服务,人才引进流程和审核进一步简化,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3、高校应届生落户天津政策;应届统招毕业生落户:2年以内统招本科大学生(以毕业时间为准),要求必须有学位。 三、投靠落户政策,包括夫妻投靠落户,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其中,夫妻投靠落户包括我市户籍人员与外省市户籍人员登记结婚满3年,在我市有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名下的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将配偶户籍迁入我市落户,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外省市户籍人员与我市户籍人员登记结婚后我市户籍人员死亡的,双方登记结婚满3年,外省市户籍人员未再婚,仍在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有本人或已故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