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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赌博罪中的赌资是否属于行为对象,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释义
    赌博罪的对象是社会风尚而不是赌资,其定义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聚众赌博包括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或组织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
    法律分析
    赌博罪的行为对象不是赌资,而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聚众赌博包括以下情形:(一)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10人以上中国公民前往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或介绍费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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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0: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