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户籍是否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以及申请廉租房的流程和所需资料。经济适用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申请廉租房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收入证明、无房证明等四种资料。家庭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以下,且无房或人均建筑面积在16㎡以下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 法律分析 农业户口的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 3、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4、满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一、成都经济适用房选房需要什么资料 成都经济适用房选房需要四种资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 3、收入证明; 4、无房证明。 成都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 1、五城区的正式户口; 2、家庭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以下; 3、无房或人均建筑面积在16㎡以下;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住房。 二、怎么才能申请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的流程:(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结语 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家庭年收入在一定范围内、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等。而廉租房的申请流程相对简单,需要提供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等证明材料,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即可。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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