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及赔偿比例的影响因素 |
释义 |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优先赔偿。对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责任程度不同,赔偿责任也不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若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法且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措施,则可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对于交通以外事故或无法确定责任的,机动车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1,保险公司在保险最高限额内优先赔偿。目前,交强险有责赔偿的限额是12万元。无责限额是2万元。 2,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根据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作区别对待。 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 6、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典》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形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当按照下列比例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至90%;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0%至40%;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至30%。 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或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保险公司在保险最高限额内进行优先赔偿。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负全部责任承担100%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承担70%赔偿责任,负同等责任承担50%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承担30%赔偿责任,无责任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措施,则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可相应减轻。对于交通以外事故或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机动车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司法机关、保险机构等有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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