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由什么产生 |
释义 |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产生。 国家行政机关亦称“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机构”。指狭义的“政府”。国家按照宪法和相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资本主义国家的行政机关在法律上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并立,互相分权制约,实际上不同程度地影响或支配立法和司法。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以下特征: 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 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 3、国家行政机关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按照科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的组织。 综上所述,中国的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根据中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可分为领导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办公机构、信息机构、咨询机构、派出机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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