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出资转让的条件是怎样的 |
释义 | 有限公司的出资转让实质上是一种股权转让。股权转让自由是现代各国公司法所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因为股权被认为是股东的个人财产,法律肯定股东处分其财产的正当权利,也即承认股东有转让其股权的自由。但是,股权的转让必然会引起公司成员的变化。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可以不关心,而在具有人资两合性和封闭性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则是事关公司生存和发展以及股东之间利益平衡的大事。所以,股权的自由转让作为一项原则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存在着例外。即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转让并不是自由进行的,而是存在着诸多条件的限制。 一、如何出售自己的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二、股权转让必须进行登记吗 股权转让不必进行登记。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1、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提交股东大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要通知公司等股东,无需股东大会表决同意; 2、签订转让协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规定股权转让的金额、价格、程序、权利义务,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件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3、公司出具新股出资证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在股东名册上记录新股东的姓名、住所和转让出资额,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到目前为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已经完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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