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