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分户手续办理分户需要什么资料和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农村分户所需材料:农村同意分户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准备齐全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分户程序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1、《结婚证》; 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申请分户需要交验以下材料: 1、当事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书; 3、村、社证明(证明其经济独立且另灶起伙); 4、原房产分割的协议; 5、《居民户口簿》 一、父母不同意分户口还能分吗 可以,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分户申请;(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二、涉外婚姻公证流程 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过程,寻找公证机构,向公证机构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开具证明,涉外结婚公证使用者领取和使用该公证证明。 当事人要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2)结婚证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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