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1、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并且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 (2)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3)在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前,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一、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如果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由人民法院来判处。 二、解除收养关系后共有物怎么分割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年满八周岁的收养子女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同意。被收养人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与收养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当事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向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因诉讼终止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决定是否终止收养关系。法院决定终止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应当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终止收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