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约定规则 |
释义 | 试用期约定有以下规则: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6、试用期不得延长。 试用期违法有以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是一月以内,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是二月以内,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的,则试用期是六个月以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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