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时,普遍来说有这么两种: 第一种是选择与员工续签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二种则是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合同到期,企业选择不续签,那么就只能终止劳动关系,另外,也是要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 不管怎么选,都是要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劳动合同即将期满的时候,选择是否续签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是新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继续用工不满一年的,二倍工资支付到补订合同之日止;满一年的,支付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并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补办手续。 一、如何续签劳动合同? 1、如果针对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需要进行较大变动,双方以协商签订新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 2、如果权力义务及要求等没有变动或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 3、劳动合同到期,必须续签,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4、如果劳动者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每满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续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即将届满的情况下,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续订,并在合同到期前的15天内完成续订手续。对于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是已经连续签订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之后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会形成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是无权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