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法律效力。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订立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成立,在格式合同中的备注,如果双方都认可,而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是视为和主合同条款具体相同的法律效力,当手写的条款和附加条款内容相冲突时,以手写的条款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 意思表示真实;(三)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