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身份证照片应为正面头像,拍摄时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 2.拍摄时脸上不得有汗水及油污。 3.拍摄时应脱去帽子,不得穿制服,如工作服,警服,学生服等。 4.不得戴有色眼镜,经常带眼镜的居民,拍摄时必须按规定佩带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镜框不得遮住眼睛和眉毛; 5.拍摄时应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绝不可遮挡眼睛眼角,发型不得梳过高,过于凌乱,涂抹发胶,啫哩水等必须洗净吹干。 6.染发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相片,可以染黑后吹干,方可拍摄。一次性喷黑者不可拍摄,由于头发会反光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 7.被拍摄者必须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佩带首饰(如发、耳环、项链等),不得化妆(如化眼影、睫毛膏、粉底、腮红、唇彩等),纹眉者必须还原本身眉毛颜色。 8.因二代证底色为白色,浅色系服装及颜色艳丽的服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被拍摄者必须穿着深色有领衣服,衣服上不得有装饰(如胸针等),穿着高领毛衣必须将脖子露出,不得遮掩。 9.拍照时不得留胡须,若是长期蓄胡必须说明清楚。 10.特殊人群必须在办证时注明清楚。 11.拍照时表情端庄大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