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蓝牌货车公司户转个人户要多少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车子公司户过户私人的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转籍费、照相费、增值税和市场交易费等。 一、车子公司户过户私人的费用具体如下: 1、过户手续费: 公司车辆过户给私人过户费主要按排量、年份进行收取,根据轿车、越野车、客车、货车等车辆类型以及不同排量范围、载重量范围等类别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费用从200元到800元不等; 2、转籍费: 如果是外迁转籍费用是200元,其它是100元,正常情况下都是在1000元之内; 3、照相费: 主要是变更行驶本时需要; 4、增值税和市场交易费: 单位车过户给个人要交4%减半的增值税和市场交易费。税交给国税局,费交给二手车市场,二手车市场凭国税局的税票开具二手机专用发票,凭该发票办理车移交手续。 二、二手车过户流程: 1、将车开到过户大厅,车辆查验区停放好,等待警察来验车验手续(如果查出车辆有违章、交通肇事未结案、车辆抵押未注销等情况,需要先将车辆状态恢复到正常才行); 2、交易大厅打二手车交易发票并交纳过户手续费; 3、在交易大厅排号等待签字确认; 4、买方签字确认之后,到大厅选号机上选取新号牌; 5、领取过户车辆的新手续(登记证书、行驶证)及号牌,完成全部过户手续。 三、单位车过户给私人需要的材料: 1、车主需开具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行驶证及复印件(过户车为小客车,车主需先到“定编办”办理解除定编手续,外籍车除外); 2、私人需带齐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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