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进监狱一般是没有工资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参加工作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因此监狱里的罪犯需要参加监狱组织的生产劳动的,一般没有工资,只是给予适当的报酬。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七十一条 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 罪犯有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 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