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作为一种保险产品,在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保险条款所列明的重大疾病时,应该按照保单约定给予理赔,然而有时候保险公司会以各种理由拒绝理赔。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通过合理的途径进行理赔申诉,以获得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不得拖延保险事故的处理,不得无故拒绝给付保险金。 2.《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合同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被医院确诊患有本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的,保险人应在合同约定的赔付额度内按本条款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的申诉途径,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诉。若保险公司仍旧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保险公司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保单约定给予理赔。被保险人也应该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