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期徒刑的刑期怎样计算? |
释义 |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是在判决前就已经被缉拿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在监狱或者是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在服刑期间,若犯罪分子确有真诚悔改或者是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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