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假释的法定程序包括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和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奖惩表、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证明罪犯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以及对于未成年人或老残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人民法院在收到假释建议书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假释,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法律分析 假释的法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需要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证明罪犯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对于未成年人或老残(自伤自残除外),还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拓展延伸 假释申请的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8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假释。假释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罪犯向监狱提出假释申请。罪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悔罪表现、立功表现等,监狱会对罪犯的申请进行审核。 2.监狱审核同意后,开具假释证明,并通知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 3.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需要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和教育。 4.假释考验期满,监狱对罪犯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发给假释证明。 5.罪犯向假释证明开具机关申请办理房产、车辆等财产性利益手续。 6.假释证明开具机关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7.罪犯离开监狱,开始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和教育。 通过以上步骤,罪犯可以顺利地完成假释申请。同时,各相关部门需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假释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结语 假释的法定程序需要经过多个步骤,包括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和提交相关材料,以及经过法院审理后裁定假释。在整个过程中,需要确保材料齐全、手续合法,以避免假释失败。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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