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你的居住证明是哪些 |
释义 | 居住证明有: 1、自有住房,提供房产证就可以,或者不动产权证明(部分城区如果没有可以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 2、租房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还有租房完税证明,以及房东房产证、身份证(部分城区需要提供安全责任书、房东知情同意书); 3、租住单位公房的,需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用途为住宅)复印件(部分城区需要提供工作证明); 4、租住无房产证的农民房,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有效居住证明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需全部产权); 2、房屋土地证或房屋规划许可证; 3、购房合同、正规的购房发票和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购房已入住)。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居住证暂行条例》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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