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高速公路上路上撞死的撞上了谁的责任 |
释义 | 一、非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什么罪 1、非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什么罪非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非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该如何认定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道路上因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下的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由此可以推断,在非道路上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下的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由于我国刑法分则未规定在非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何罪,所以,可将这种犯罪归类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理由主要有三点: (1)解释规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表面上看似无不妥,但此罪侵害的客体是人的生命。因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重大社会危害性,其首先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在这种公共安全下才对特定人的生命产生侵害;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其首先危害的就是特定人的生命。 (2)从刑法立法精神来看,在非道路上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以及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均应构成同类犯罪,而解释却规定分别按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在一般情形下,由相同的主观因素,实施相同的侵害行为,侵害同一社会秩序,只不过造成了多种后果,所以应定一罪为宜,而不宜在不同的客体分别定罪。 (3)从处罚结果来看,司法实践中对非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其量刑幅度比交通肇事罪重。这对在非道路上交通肇事的肇事者来说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是不公平的。以过失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它的量刑幅度则和交通肇事罪基本一致。 我们要知道发生交通肇事往往都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而此时根据造成的损害情况严重程度不同,肇事者对事故承担的责任不同,才能确定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所以,并非只要发生了交通肇事的,就一定以交通肇事罪来论处,必须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加以分析,之后才能定罪处罚。 该内容由 李旺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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