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不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鉴于婚姻关系有其特殊人身属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一般都不予支持,以避免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随意主张分割共同财产请求权,损害家庭稳定及影响夫妻共有财产保障功能的实现。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