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抵销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债务抵销,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种类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抵销分为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法定抵销是依法律规定的抵销条件而抵销。 一、合同抵销有什么特点 合同抵销的特点如下: 1、当事人的债务是互负的; 2、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 3、互相抵销的债务以到期。 合同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二、民法典抵销的效力是什么 抵销简单的来说其实就是指的当两人互负债务的时候,各自用自己的债权来充当债务的清偿,从而使对方的债务与自己的债务在对等额以内相互消灭。 抵消的效力就是,如果全部或部分抵销的,则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全部或部分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但当事人需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法定抵销的条件有什么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双方互相负债,互相享有债权。抵销的基础是双方互相负债,互相享有债权。只有债务没有债权,或者只有债权没有债务,不抵销; 2、双方的债务都到期了。抵销具有相互偿还的作用,只有在履行期届满时才能主张抵销。否则,就等于强迫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偿债权可视为到期债权,并依法抵销;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类型相同,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相同。质量相同,指标的质量、规格和等级无差异。债务类型和质量不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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