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交警强行拔车钥匙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交警部门在道路进行检查时,是可以拔掉机动车钥匙,不属于违规执法。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纠正。无法当场纠正的,可以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交警扣车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事,通常是为了调查交通事故的产生原因,并且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到扣车期限后当事人就能够凭着相关证明取车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