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4日内有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严格限制进(返)京4日内有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非必须不进(返)京以上人员外的进(返)京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此基础上,自2022年1月22日零时起至3月底,进返京人员在抵京后72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通勤人员按照现有政策规定继续执行)。环京地区通勤人员,首次进(返)京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此后每次进(返)京持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五十八条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