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境内自然人如何再境外设立公司 |
释义 | 1、为客户提供公司的名称进行注册,然后将该机构注册在开曼群岛公司进行查询的名称,以确认名称是可用的。海外公司名称可以用英文或中文和英文,但公司拟使用公司名称的公司不能注册和公司名称已被重复。 2、在确定公司名称后可使用名称后,签署委托书、协议书并支付代理公司注册的海外公司服务费用。 3、在成功支付代理服务费后,国外公司开始准备公司章程和章程细则和以下文件: (1)委任海外公司的第一名董事 (2)海外公司董事的通知 (3)海外公司的其他适当文件,如股东和董事会的记录。 每一个注册成功的海外公司都有自己的备忘录和章程,包括英文版和中文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目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并打算注册的股权和数量的明细。 4、由该机构拟支付的第一年政府牌照费提交给注册地的外国公司注册处的公司章程,并在相关文件的审查注册,一般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发布境外公司注册证书。 5、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证明,由境外公司代理人领取证书。 6、海外公司注册证书及相关文件: (1)海外公司章程大纲及海外公司章程大纲 (2)一个公司海外金属密封刻上公司的名字清晰的形式,作为公司的印章,签订合同。 (3)以海外公司名称及“代表公司”一词的名称抵销。使用此印章时,公司的高级员工代表公司签订业务合同。 (4)海外公司法定登记册、董事及秘书记录登记册、会员登记册及会议记录等资料或资料。 (5)海外公司向股票投资者发行股份。 (6)第一届董事会召开会议,处理海外公司的各种问题,如租赁办公室、海外公司的开业、银行账户等。 7、接收注册文件,接收文件,在指定的客户签署文件后,将该机构签署的文件副本文件,注册过程完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