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上设立质权的效力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上设立质权的效力问题: 1、不动产上设立质权的,一般认定无效; 2、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包括债券、存款单以及可转让的基金份额与股权等动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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