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珠海市政府下属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范围内食品和药品的监管工作。具体职能包括:制定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和标准;对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执法和处罚;开展食品药品行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等。除此之外,食品药品监管局还负责接受市民的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相关问题,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相关法规。同时,为了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内部管理和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其它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药品的质量、有效性和安全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药品使用单位和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和抽样检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