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 |
释义 | 建筑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建设单位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要求投标者承诺中标后不按合同履行,以压低工程款或垫资承包;另一方面,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进行虚假招投标并签订不实际履行的合同。这种问题体现为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现象。 法律分析 一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前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要求投标者承诺中标后按投标文件签订的合同不作实际履行,另行按招投标之前约定的条件签订合同并实际履行,以压低工程款或让施工单位垫资承包等。二是,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直接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由施工单位串通一些关系单位与招标单位配合进行徒具形式的招投标并签订双方明确不实际履行的合同,或者干脆连招投标形式都不要而直接编造招投标文件和与招投标文件相吻合的合同用以备案登记而不实际履行。在外观上,建筑工程“黑白合同”总是体现为一个是经过有关政府部门备案登记的合同,一个是未经备案登记的合同。 拓展延伸 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合同类型、法律约束与纠纷解决 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合同,用于规范建筑工程过程中的各方权益和责任。黑白合同是指合同文本使用黑色字迹打印,各方在签署前对其内容达成一致,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可执行性。这种合同类型在建筑工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各方的权益和责任,规定了工程的质量标准、工期、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同时,黑白合同也为解决合同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当发生争议时,各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进行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因此,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不仅是一种合同形式,更是一种法律约束和纠纷解决的重要工具。 结语 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作为一种特定类型的合同,对于规范各方权益和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工程的质量标准、工期、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为解决合同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黑白合同不仅是一种合同形式,更是一种法律约束和纠纷解决的重要工具。在建筑工程中,我们应该坚决杜绝黑白合同的出现,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可执行性,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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