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3、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代理人证明》,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需核对);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新的经营范围; 6、原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