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后买房,父母出资被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在子女名下且明确表示是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则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有约定时,应从约定出发而非法定规定。 法律分析 1、夫妻婚后购房,若父母出资,一般被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2、若明确表示是对其中一方子女的赠与,并只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则属于该子女的个人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若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有其他约定,则应根据约定执行,而不再适用法定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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