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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勘验现场的法律规定
释义
    一、人民法院如何勘验物证或者现场
    1、人民法院勘验时,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
    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人代表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到场,以便他们了解斯验情况,保护其合法权利。
    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的勘验工作。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勘验现场进行保护,并配合人民法院完成勘验任务。当事人或者其成年家属、法人代表或者有关组织的负责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勘验工作的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现场勘察的内容包含哪些
    勘察纲要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名称、委托单位、勘察场地的位置,勘察目的与要求,勘察场地的自然与地质条件概况,工作量的布置原则与工作量布置,预计工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解决、预防的措施,对资料的整理和报告书编写的要求,所需的主要机械设备、材料、人员与施工进度等。
    
     该内容由 林上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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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9 18: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