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贫困证明如何办理?权威解答来了!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贫困证明的开具要求,包括贷款人名字的准确性、公章的有效性、明确表达经济困难的字样等。同时提供了大学生贫困证明范本和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的相关内容,包括贷款期限、还款宽限期、利息补贴和贷款代偿等。 法律分析 一、贫困证明怎么开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二、大学生贫困证明范本 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父母亲姓名)之子(女)×××(学生姓名),于××年××月考入贵校学习。由于×××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居委会等(公章) ××年××月××日 三、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 1、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由原来的“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2、还款宽限期 按照原政策规定,借款学生毕业后需自己承担利息,并开始还款,但有两年的宽限期,在这期间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而现在这一宽限期由原来的两年调整为三年。 3、利息补贴 借款学生正常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需及时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待审核后,报经办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全额贴息。 另外,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若因患病等原因休学,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然后经办机构向经办行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也由财政全额贴息。 4、贷款代偿 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借款学生,若确实无法偿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核实后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本息。 结语 贫困证明的开具要求严格,必须确保贷款人姓名与身份证一致,不能有错别字、简写字或同音字。贫困证明需加盖家庭所在地政府公章,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等。材料纸、文稿纸和钢笔、水性笔书写,圆珠笔无效。贫困证明需明确表明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大学生贫困证明范本应详细说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原因,并请求学校、银行提供助学贷款支持。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中,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还款宽限期为三年,财政全额补贴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可申请继续贴息,对特殊情况下无法偿还贷款的学生可提出救助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 第八十五条 国家扶持贫困地区改善经济发展条件,帮助进行经济开发。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关于扶持贫困地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组织贫困地区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使用扶贫资金,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引导贫困地区的农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扶贫开发应当坚持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八条 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农民权益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 第八十六条 中央和省级财政应当把扶贫开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建设资金投入。 国家鼓励和扶持金融机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投入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开发建设。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审计机关应当加强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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