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具体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为行政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当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4、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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