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在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结案。交通事故调查部门、公安机关应当自事故现场勘验之日起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鉴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出具交通事故鉴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