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军人结婚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军人结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军人结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户口、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合影照片等。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到严格限制,离婚需要经过军人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 军人结婚登记程序及材料要求,以及现役军人婚姻受到的限制和离婚条件。 军人结婚需遵守特殊程序和提交特定材料,离婚需经军人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 法律分析 一、军人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 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军人在结婚登记时仍应出具由单位开的婚姻状况证明。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军人进行婚姻登记时,其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是非自愿结婚的。三是已有配偶的。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3)登记。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二、军人结婚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下需要加带以下材料: (1)离过婚的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由于军人身份具有特殊性,因此在其婚姻方面,我国是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的,首先对现役军人结婚的条件做出了限制,同时对具体军人结婚登记程序也是有要求的。当然,这也是为了能更好的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日后,要是现役军人配偶想要离婚的话,那么原则上是要经过现役军人同意的。但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结语 军人结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军人应亲自与未婚妻(夫)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全面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则不予登记。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将立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军人结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户口、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合影彩色照片等。离过婚或丧偶的需要提供相应证明。军人婚姻登记程序的严格要求旨在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离婚需经军人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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