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产权证不能行使业主权利,因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是业主,没有取得产权证就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业主,所以不能享有业主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相关延伸】问:业主拥有哪些权利?答:业主拥有以下这些权利:一、专有权。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二、共有权。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三、管理权。分为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一般事项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服务企业和管理人员,重大事项包括筹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